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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

2017-07-17 清廉永州

  近日,蓝山县通报了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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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街道财政所信息员李小敏虚报冒领财政补贴案


  2014年至2016年,李小敏利用担任蓝山县南平街道和原火市办事处财政所信息员的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辖区内村级各种惠农补贴资金共计23200元。在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中,李小敏主动交代问题并将冒领的资金全部退回。李小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蓝山县二轻事务办主任李祥龙截留企业下岗职工春节走访慰问金案


  2011年至2016年李祥龙任蓝山县二轻事务办主任期间,授意他人截留企业下岗职工春节走访慰问金26400元,全部用于发放单位职工津补贴。李祥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毛俊镇鹊峰村原村秘书李军侵占村集体修路资金案


  2012年12月,李军利用担任蓝山县毛俊镇鹊峰村村秘书的便利,侵占村集体修路资金1万元。案发后,李军将侵占资金全部退回。李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蓝山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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